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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于2020年3月3日首次发布,2022年04月08日修订,自2022年04月18日更新生效后购买协议产品将按本协议执行。
交易大厅投标充值包产品服务协议
在购买“交易大厅投标充值包”前,猪八戒网服务商(以下简称“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交易大厅投标充值包产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其他猪八戒网发布的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用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后,即视为已确认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且同意按本协议内容履行,同意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猪八戒网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等相关权利。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入驻猪八戒平台(www.zbj.com)的服务商。服务商应依据本协议开展业务,猪八戒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提供服务及实施管理。
第二条 关于本产品
2.1用户购买投标充值包获得投标金,充值包内的投标金仅可用于交易大厅付费投标消耗,投标金的价值1:1等额于猪八戒网消耗型余额。
2.2 用户使用投标金参与付费投标时,需遵循《猪八戒平台服务商付费投标规则》。
2.3 用户成功购买投标充值包后,仅限原购买账户使用,不支持用户对产品进行二次出售、转让或赠与,且猪八戒网不提供任何退还或逆向兑换服务。
第三条 服务条款
3.1购买支付
3.1.1用户可自由选择需购买的充值包类型和数量,支付完成后,即视为已购买成功,需遵循本协议2.3条款。
3.1.2 猪八戒网有权根据用户在本平台享有的权益、需求供需比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实时调整投标充值包售价及付费投标定价,用户成功购买投标充值包后,不得以投标充值包售价及付费投标定价的调整为由,要求返还差额或退还所支付的费用。
3.1.3 猪八戒网有权根据用户在本平台享有的权益、需求供需比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实时调整本产品可适用的用户群体,用户能否购买本产品,以页面实时显示为准。
3.2产品使用
3.2.1 自用户购买成功起,投标充值包自动激活生效,开始计算有效期。
3.2.2如超过有效期仍有未消耗完的投标金,剩余额度将自动消耗清零,猪八戒网不退还任何费用。
3.3发票开具
购买投标充值包的用户,在消耗投标金后,可根据所消耗投标金实际对应的支付金额申请开票;发票开具其他条款请参见《猪八戒平台发票开具规则》。
第四条 风险提示
4.1 在购买产品时,用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的账号并仔细选择相关操作选项。若因为用户自身输入账号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购买失误、购买数量异常等情形而损害自身权益,猪八戒网将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4.2 若用户以非法的方式,或使用非猪八戒网所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购买,猪八戒网不保证该购买顺利或者正确完成。若因此造成用户权益受损时,猪八戒网不会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五条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5.1 猪八戒网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随时变更服务或更新本协议的条款,但应在相关的页面上及时提示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在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生效替代原服务协议;
5.2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购买服务,猪八戒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猪八戒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5.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5.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5.4 用户在猪八戒平台违反其他规则导致账号被封,平台将终止向用户提供投标充值包服务,投标充值包如有余额的,将予以清零,猪八戒网不退还任何费用。
5.5 凡通过非法途径获得投标充值包或利用投标充值包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经确认,猪八戒网将永久禁用用户账户,投标充值包如有余额的,将予以清零,猪八戒网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六条 免责声明和损害赔偿
6.1发生下列情况时,猪八戒网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1.1 用户因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充值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
6.1.2 由于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导致的用户财产损失;
6.1.3 因用户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所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
6.1.4 由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情势导致的各种情况和纠纷;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情势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重大影响、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6.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猪八戒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猪八戒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获得和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公开对方的商业秘密。
7.2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7.2.1 在本协议生效日之前或之后成为公众所知(非因接受方的过错);
7.2.2 接受方没有使用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7.2.3 接受方从不负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取的信息。
7.3 除外责任:任何一方因签署、履行本合同或经营管理之需要,需要向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律师、会计师、分包商等)进行信息披露的不受本条款限制,但是应要求第三方履行不低于本合同约定之保密责任。
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保密条款依然继续有效,保密义务时限应不少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保密信息公开之日,两者以较前者为准。
7.5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8.1 双方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
8.2 双方进行的考查、交流、采购或合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有下列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行为之一的,双方均有义务检举揭发,并不影响双方合作。接受检举方经查实后应给与对方更多合作机会;但如隐瞒类似情况,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追究对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8.2.1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取、收受对方的各种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单位性质的一般性商务宴请、馈赠除外);
8.2.2 以要求对方提供无偿服务为目的卡压、刁难;
8.2.3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故意变动合作内容以暗示对方给予钱物;
8.2.4 在对方单位报销应由己方单位及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8.2.5 用不正当手段使用对方提供的物资,将对方物资占为己有或进行变卖获利。
8.3 双方在合作中发现对方及其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如发现经济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对方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9.3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